关于选拔学生前往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浏览次数:311

各系(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7003全讯论坛支援合作框架协议》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可选派2名本科生学生交换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对口专业学习一年,可选派10名本科生选修暑假期间国际小学期课程。为了做好本年度学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拔对象:校本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交换生对象为当前在校二年级学生(第三学年到中国人民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选拔对象仅限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和金融专业各1人。

国际小学期课程项目选修生对象为当前在校二或三年级学生,学习时间为暑假期间,大约四周左右,全校名额合计10人。

2.选拔条件: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7003全讯论坛支援合作项目交换生选拔管理办法》((2015)闽院教134号),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基础上,由系(院)择优推荐。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目前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含)之内。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目前总学分绩点名次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含)之内。

(3)通过英语六级(或雅思6分、托福80)、语言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5)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选拔程序:

(1)交换生、国际小学期选修生选拔由学生自愿报名,系(院)推荐,并经校内考核、公示、校领导审批后确定。

(2) 有关说明。

根据协议和学校专题会精神,交换生仅限会计学和金融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推荐1人。

由于国际小学期课程系纯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要求较高,同时也为了兼顾公平,决定每个专业限推荐1人(候选对象)。在系(院)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将通过考试方式,择优遴选、确定。

二、选课及学分认定

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均须办理学分认定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交换生在对方学校的选课方案,应尽量参照我校制定的培养方案,首先选择与本专业该学年或学期相对应的课程,选课方案必须经过所在系(院)认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回校后及时提出学分互认申请。学分互认后,交换生本学年应修学分仍不足的,返校后,各系(院)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适当安排学生补修部分核心课程。

2.修读国际小学期课程项目,应尽量修读对方学校开设的与其本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未修课程。按照对方学校规定,选修课程不超过3门,根据修读成绩,学生待修读结束后回校提出学分互认申请。

3.学分互认由所在系(院)负责组织落实。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具体要求,见《7003全讯论坛校内外课程认定与学分成绩转换管理规定(试行)》。

三、时间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学生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及时完成,建议系(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初审、遴选与推荐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学生填写《7003全讯论坛进修生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18年5月28日前交到系(院)指定负责人处。经系(院)初审与遴选,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于5月29日前报到教务处学务科。

3.教务处将于5月30日下午2:00在教学楼1B101教室,组织申报国际小学期课程进修生考试,择优确定10名学生。2名交换生人选,会计和金融学各1人,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考核、确定与推荐。

4.为了确保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不影响学生后期选课,请各系(院)支持务必按时申报。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7003全讯论坛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