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关于评选“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和“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我校申报“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起,以一年为周期组织评审。本次评选针对2019-2020学年 “智慧教学之星”展开。
二、评选条件
1. 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2. 在校内外积极推广新型教学理念和智慧教学工具。
3.积极进行智慧教学相关学习。
三、材料申报及报送
2019年11月22日前,填写《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审查盖章后,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郭艺萍83761780),Word版电子文本发送至myjxpg@126.com,邮件标题“智慧教学之星申报(姓名+单位)”。学校将进一步审查材料,并择优向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申报,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关于评选“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和“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
2、《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关于评选“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和“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在线教育的快速发展,各个高校及相关教师正积极运用互联网工具和先进教学理念(如慕课、翻转课堂、雨课堂等)开展智慧教学试点实践。为了推广相关高校在智慧教学领域的优秀经验,表彰在智慧教学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营造积极开展智慧教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开展“智慧教学试点项目”以及“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起,以一年为周期组织评审。本次评选针对2019-2020学年“智慧教学试点项目”以及“智慧教学之星”展开。
二、评选条件
“智慧教学试点项目”的评选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职业院校和继续教育院校教务部门或教育信息化工作部门,均可申报智慧教学试点项目;
2、计划利用或已经利用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推进混合式教学探索与实践;
3、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参与智慧教学相关学习活动。
“智慧教学之星”的基本条件是:
1、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2、在校内外积极推广新型教学理念和智慧教学工具;
3、积极进行智慧教学相关学习。
三、申报程序
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登陆研究中心网站(www.rcoe.edu.cn)下载并填写《智慧教学试点项目申报表》或《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材料寄(送)地址
《申报表》单位审查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本发送至:office@rcoe.edu.cn,邮件标题“智慧教学试点项目申报(姓名+单位)”,“智慧教学之星申报(姓名+单位)”。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五、材料审核及评审
(一)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在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及“智慧教学之星”名单;
(四)评审公示结束后,中心将向获得“智慧教学试点项目”的院校授牌,获得“智慧教学之星”的教师将被授予荣誉证书。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2:《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
申请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称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所在单位 |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
通讯地址 | 所属系统(高等院校/中学/小学/教育局/教委) | ||||
个人简历 填写参考提示:本人国内外学习经历、智慧教学相关的培训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学术兼职、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等基本情况 | |||||
智慧教学领域突出工作(可单独附页) (1)智慧教学基本情况介绍 (2)基于智慧教学的科研论文,包含已发表和已完成待发表中。 | |||||
智慧教学课程材料(可单独附材料) 主要包含: 智慧教学课程设计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测验和作业等开展智慧教学必须的教学资源,以及学生的学习效果。其中教学课件、测验及作业可节选、学生学习效果可节选最能提现智慧教学的章节,直接发送材料,或发送网页内容或截图。 | |||||
单位推荐意见 | |||||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