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浏览次数:533

各单位:

当前,全国各地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应急处置,认真迅速做好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

二、分类落实防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疫情流行期间,各单位禁止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取消非必要外出,尽可能避免至人群密集场所,外出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学工部、对外处和各学院要主动关心,关注健康状况,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的防控工作。

三、密切跟踪监测。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师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落实好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制度。即日起,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日15点前报送师生信息,学生情况报学工部,教职工情况报人事处)。若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患诊治和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将具体信息报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党政办公室每天将信息汇总,做好上报协调工作。

四、严格校园进出管理。实行严格进出校园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控。临时关闭校内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原定下学期报到时间为2 月16日(周日),各单位要稳妥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安排,告知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是否延迟开学,学校将根据上级精神和当时疫情情况综合研判,另行通知。

五、改善环境卫生。在春季开学前,要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类预案,确保每一位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扎实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为早日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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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