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化工系、地理系、旅游系、管工系、经管系:
根据《7003全讯论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2017]闽院教118号)、《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2018]闽院教 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海洋学院的实际情况,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由各系在结合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严格遵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毕业实习计划至教务处实践科(样表见附件文件)。
海洋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附件:[2018]闽院教 17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